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国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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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地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土地资源管理的如何,直接关系到学院今后的生存与发展。为了加强学院土地资源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办理土地登记

学院使用的国有土地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登记,确认土地使用权。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颁发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及土地资产的证明是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必要的证明文件。

二、土地的分类

学院土地按用途划分为:教育用地、生活用地、住宅用地。

三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

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、使用权或因依法买卖、转让地上建筑物、附属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,必须向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变更登记、更换土地证书。

依法买卖、转让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,依照国家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。

四、土地的增减变动

为了学院的发展需要增减土地面积,有关单位需提出书面论证,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后,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。

五、土地的规划利用和管理

1、所有土地由学院统一规划,利用和管理。学院所有土地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允许不得在学院土地上私搭乱建和占用,否则限期拆除非法建筑和退出非法占用的土地,视情节轻重,予以纪律处分并处罚款。

2、校内各单位为了工作需要,需要占用学院土地建筑用房或占用土地,必须事先提出申请,经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学院领导批准,方能施工和占用,否则出现问题,后果自负。

3、土地的有偿使用

1)根据“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”的精神,在不影响学院整体规划的前提下,在一定的时间内占用土地,可提出书面有偿使用申请,经后勤与资产管理审核后,报学院领导批准后执行。

2)校内各单位使用土地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,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的前提下,可开展有偿服务活动,但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经后勤与资产管理审核,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执行。

3)有偿使用土地要签订协议,有偿使用费一律交财务处,有偿使用费的分配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
六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后勤与资产管理)处。